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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 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课程原则上应获批校级精品课程。推荐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课程建设基础好,符合五类课程标准,有良好的数据和应用支撑的其他课程也可以择优申报,由专家进行认定和评审。
二、申报种类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
(一)线上一流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本次推荐课程不限专业。
三、申报条件
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各类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申报课程须体现思政元素。
(二)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三)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四)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五)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 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六)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违法违纪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报送课程申报汇总表
因须对拟申报课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各教学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将《第三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网络在线填报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课程负责人须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高校须完成报送信息的审核和在线申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负责人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网上填报后, 须报送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PDF电子版,申报课程提供附件材料做好目录清单),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附件见网站。
联系人:田志清,15247155328;
地 址:图书馆624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