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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来源:内大创院教发〔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次数:1006次   字体大小:【 大  中  关闭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学术行为,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净化学术环境,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0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申请我院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部检测。

二、检测步骤

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分两阶段进行:初检和复检。

1.初检:各二级学院将待检的论文电子版材料统一整理、检查无误后,由教务部统一检测,检测后,结果反馈二级学院。

2.复检。凡当次检测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在15日内完成论文的修改,并提交复检申请表(见附表)进行复检,复检仍未通过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三、检测要求及结果处理

1.毕业论文(设计)初检重复率≤25%者,可以送审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初检重复率>25%者,须在15天内完成论文的修改,并提交复检申请表(见附表)进行复检,复检重复率≤25%者可以送审参加答辩,复检重复率>25%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毕业论文(设计)复检未通过者,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检测。

4.学位申请人员提交的送审论文纸质版与进行检测的电子版不统一者,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5.在学位授予过程中或学位授予之后,一经发现存在有剽窃他人作品等违规情况,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格式要求

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注释、致谢),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二级学院全称+学号+姓名.docx,(如“商学院01200001张三.docx”)。未按要求命名的文件,退回不予检测。

检测结束,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2020届毕业生所有论文电子版交至教务部,以便刻录光盘。

五、提交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于本学院论文答辩前20日汇总后待检。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检测的申请。

各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工作,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加强对在校学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欧宝手机网页版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doc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欧宝手机网页版教务部          20203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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