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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手机网页版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内大创院教发〔2021〕78号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2087次   字体大小:【 大  中  关闭

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充分发挥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运行需要,依据学院财务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经费来源

  (一)教育部、教育厅下达的专项教学及教学改革经费;

  (二)学院资助的专项教学建设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相关费用;

  (二)专业建设规划内的教材建设费、编印教学参考资料或辅助材料、编印课程标准等各类教学文件、增添必要的小型教学设备;

  (三)专业建设考察活动费、差旅费,教师参加有关学术活动、教学研讨、教学调研和学习培训经费等;

  (四)专业图书资料、课程建设需要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声像资料购置费、课堂教学录像、课程资源库建设;

  (五)专家咨询费、成果推广费;

  (六)其他符合专业内涵建设的费用;

  (七)评估鉴定和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教学专项经费,用于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支出不超过总经费或预算的30%;用于劳务费、咨询费的支出不超过总经费或预算的20%;用于印刷费、材料费、维修(护)费、小型教学设备的支出不超过总经费或预算的10%。

  三、经费使用管理

  (一)教学专项经费按项目划拨,具体办法为:每年度由教务部提出资助的预算建议和金额,经分管院长同意,教务部组织立项后,由财务部根据立项文件分年度将资金划拨至相关教学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和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按经费批准的额度、研究(或建设)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编报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每个项目填写《欧宝手机网页版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各项目凭审批表办理报销手续。

  (三)教学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开展专项教学业务活动开支,不得用于与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不相关的开支。

  (四)学院将定期开展对专项项目及经费使用的阶段性检查,如发现计划不落实、工作无明显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将停止经费使用,限期整顿,缓拨或取消经费,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追回前期投入经费。

  (五)上述各类开支的报批由项目建设负责人负责。

  (六)学院资助的经费使用,按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区级及以上的专项经费的使用,除按国家或区教育厅的规定执行外,还需执行学院的相关规定。

  (七)购置仪器设备的,需按学院的相关规定实施采购和进行学院的固定资产登记。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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